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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汤某某涉嫌运输毒品案件,使被告人获得较轻判决
发表时间:2017-11-29
阅读:86
云南汤某某涉嫌运输毒品案件,使被告人获得较轻判决 公诉机关云南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汤某某,男,1993年10月27日生,汉族, 云南省昭通县人,初中文化,农民,因涉嫌贩卖、运输 毒品于20XX年X月X日被云南玉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同年5月16日被逮捕,县关押于玉溪市看守所。 辩护人杨小平,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 杨小平律师采用非法证据排除的方法,使被告人获得较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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