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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李某某因涉嫌聚众斗殴罪,当事人重获自由
发布日期:12/13/2017 11:11:21 AM 来源:原创 阅读:
云南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涉嫌聚众斗殴罪,于2017年7月6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8月4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于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看守所。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以后,指派孙洁健律师承办该案件。孙洁健律师从昆明奔赴案发地,多次与办案机关进行沟通,同时提出对李某某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要求对其变更强制措施,并向办案部门递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公安局决定对李某某予以取保候审【永公(博)取保字[2017]42号】,2017年9月6日予以释放,当事人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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