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5日,李某因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走私武器罪被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3日被执行逮捕,侦查终结后,经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李某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走私武器罪,其中走私武器罪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的数量标准,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评判判处,李某犯走私武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一审判决后,李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随即,李某的家属找到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刚贵律师,欲委托李刚贵律师作为李某二审辩护人,在与李某家属充分沟通和充分告知权利义务及法律风险后,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接受了李某亲属的委托,依法办理了相关委托手续并着手办理此案。
接受委托后,李刚贵律师第一时间飞往南京会见李某并查阅本案卷宗,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二审法院受理本案后,李刚贵律师又开始了紧锣密鼓的庭审准备,认真、仔细、反复查阅一审卷宗,对案涉枪支鉴定取材进行了充分对比分析,并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有关非法买卖枪支的司法解释进行了深入研究。最终发现本案的涉案枪支鉴定存在重大的违法情形,本案中涉案枪支的检材与查获的枪支不一致,甚至有的检材没有来源,随即李刚贵律师与二审承办法官预约时间见面沟通,在做好充分准备后,李刚贵律师前往江苏省高级人法院与承办法官针对本案存在的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并提交书面法律意见。
经过与二审承办法官为沟通、交流,为了弄清楚案涉枪支的来源,须前往香港调查取证,然而,由于办案期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肆虐,各地出行都收到了严重管制,想要从内地前往香港调证,实际操作可能性不大。但尽管困难重重,李刚贵律师也从未想过放弃,仍然竭尽全力,攻坚克难,为了给李某争取到二审的从轻判处,李刚贵律师辗转多次找到在香港的朋友,经过多次调查走访,终于调取到案涉枪支的具体来源,随后,李刚贵律师与二审承办法官针对上次存疑的问题再次进行沟通、交流。同时,查找提交了多起相关案例及审判要旨,为二审的辩护提供了强有力的客观证据和法律依据。
终于,苦心人,天不负,经过充分的庭前准备、沟通、交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最终撤销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改判为:上诉人李某犯走私武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承办人:李刚贵,现任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昆明市检察院专家库成员,昆明市第五届律师代表,2020年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19年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刑事部部长,2019年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18年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17年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睿信毒品犯罪研究院成员,刑事风控高级讲师。电话13669764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