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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律师建言“西部法律论坛”:禁毒与毒辩的难点和质量
发布日期:2021/8/25 11:52:11 来源:原创 阅读:

6月22日,西部法律服务论坛之禁毒与毒品犯罪辩护在成都举办,此次论坛在6.26国际禁毒日的前夕召开,对禁毒工作意义重大。云南多位律师应邀参加此次论坛并发言讨论,为这次论坛提供了非常有意义的有关毒品实践和辩护的丰富经验。

据悉,论坛由四川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协会(以下简称“省刑辩协会“)指导,西部法律服务品牌创新中心承办。

论坛邀请到了四川省律师协会会长程守太、副会长罗毅,省刑辩协会会长袁志等领导出席论坛。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禁毒委、武汉大学毒品犯罪司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睿信毒品辩护研究院院长、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杨俭应邀参加了此次论坛。

此次论坛系西部法律服务论坛系列的首场盛会,也是中心迎来的第一场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论坛。论坛汇集了全国各地在毒辩领域及学术领域知名的刑辩律师、专家学者并与会全体嘉宾及律师、其他同仁等人数近200人。

四川省律师协会会长程守太向与会同仁致辞,程会长从国际禁毒形势的大环境出发,向与会人员强调了中央对全国禁毒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指出参与禁毒斗争是时代赋予律师的历史使命,是律师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也是律师应有的担当作为。

“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云南的毒品案件逐年上升,毒品犯罪日益猖獗,已经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打击毒品犯罪已经刻不容缓。”

杨俭认为,打击毒品犯罪需要严刑峻法,同时亦需要依法打击,查明案件事实真相,对涉毒案件的打击都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因为毒品犯罪是重罪,刑罚后果十分严重。由于毒品犯罪的手段极为隐蔽,需要采取很多非常规的侦查手段,这些手段的运用同样需要规制,以保护被侦查人员的合法权益。

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尤其是辩护权非常重要。只有依法开展侦查工作,依法取证,依法公诉,依法审判,依法辩护,才能有效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才能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才能准确适用法律,依法打击毒品犯罪。

因此,杨俭指出律师辩护在整个刑事诉讼活动中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提高辩护质量,对避免毒品案件存在冤假错案有重要的作用。

西部法律服务品牌创新中心承载了法律服务、法律科技、法律文化等领域的众多职能。此次论坛系西部法律服务论坛系列的首场盛会,也是中心迎来的第一场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论坛。

杨俭是ACS亚洲犯罪学会终身会员、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禁毒委、武汉大学毒品犯罪司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华毒辩联盟主席、睿信毒辩研究院院长。睿信毒品犯罪辩护研究院是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四川大学法学院、云南大学法学院、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泰国清迈大学创新学院等多家机构与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共同发起的,其初衷是在实务界与理论界之间搭建一个互相探讨、互相研究、互相交流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