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公司新闻
法律法规
律师专刊
《杨俭刑事漫谈365天》家人亲友含冤入罪怎么办之四
发布日期:1/19/2018 2:18:07 PM 来源:原创 阅读:
(文章系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 杨俭律师原创,转载需注明出处,否则视为侵权)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是帮助家人亲友的有效方法之一。最早的申诉制度产生于古罗马时期,为了纠正那些不正确的裁判,当时实行一种根据皇帝的恩典恢复审判的制度,即当事人如果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不服,可以向皇帝提出申诉,皇帝可以决定对这件案件恢复审判,这同我国古代伸冤的方式有许多异曲同工之处。 在新中国,刑事申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1】,它是指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致使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务处理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处理的权利。刑事申诉则是这种申诉权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具有刑事申诉主体资格的是原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受委托的律师也可以代理申诉。刑事案件直接关系个人的生命、自由、财产这些最重要的价值,而在现代社会中,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刑事案件的嫌疑人,因此,刑事诉讼法对冤假错案规定了相应救济途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2】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为了防范刑事冤假错案,为依法准确惩治犯罪,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结合司法实际,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该意见第26条规定【3】对确有冤错可能的控告和申诉,应当依法复查。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依法及时纠正。这些规定体现的国家对刑事诉讼申诉制度的重视,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当前,“没有将申诉工作作为一项真正的诉讼制度来规定”。【4】 就目前的制度规定来看,如果我们的家人亲友含冤入罪,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是帮助家人亲友的有效方法之一。   附相关法律规定和文献索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2】第二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第26条 对确有冤错可能的控告和申诉,应当依法复查。 【4】陈卫东主编:《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对策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版,第3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