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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9日,云南省司法厅汇同省司法厅立法处、云南省住建厅、云南省房地产协协会及云南省物业企业行业代表、《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起草人、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滕琳律师团队,开展立法草案征询意见及专家论证。
我所登记合伙人滕琳律师携团队代表王彬律师积极逐条提出在司法实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并且提出了解决业委会成立难、推动难,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的建议,其中包括“居民委员会职责范围授权问题”、“建设单位应当向住建部门、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提交筹备业主委员会成立相关资料”、“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业主档案信息便于更换物业公司更换移交等”、“物业管理委员会只是临时机构,不应当连选连任等”上述意见相关起草部门表示认可并且各方讨论之后在草案中未涉及的部分,将对滕律师团队提出的意见予以采纳,将制定在管理规定中。
云南省物业领域法律一直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在民法典出台后,一直现行的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已经无法跟上每天均在变化发生的司法实务,云南省住建厅及云南省司法厅积极推动物业新法律的修订,为下一步云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打下前沿性基础,也为推进业委会的成立创造了更多便利性和实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