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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留置类案件中,家属对于涉案人员的私人物品保存应注意以下几点:
配合调查与记录
配合搜查与扣押程序:监察机关或公安机关在对涉案人员住所进行搜查、扣押时,家属应依法要求调查人员出具相关搜查、扣押手续,并对扣押物品的名称、数量、形态作出真实、准确记录。
妥善保存清单:监察机关在采取调取、查封、扣押措施时,会同持有人或者保管人、见证人,当面逐一拍照、登记、编号,开列清单,由在场人员当场核对、签名,并将清单副本交财物、文件的持有人或者保管人。家属应妥善保存该清单,以便日后核对。
对未被扣押物品的妥善保管
日常用品的保管:如果涉案人员的日常用品未被扣押,家属应妥善保管,避免物品损坏或丢失。对于一些易腐坏、易变质的物品,如食品等,应按照正常的生活方式处理,但需注意保留相关记录。
贵重物品的保管:对于涉案人员的贵重物品,如金银首饰、古董字画等,家属应特别注意保管方式。可以考虑将这些物品存放在银行保险箱等安全场所,同时做好记录,包括物品的照片、特征、估价等信息。
对被扣押物品的跟进
关注物品状态:家属应定期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被扣押物品的保管情况,确保物品未被损坏或滥用。如果发现物品有损坏或丢失的情况,应及时向办案机关反映。
物品返还的准备:如果被扣押的物品经查明与案件无关,办案机关应当在查明后三日内解除查封、扣押,予以退还。家属应提前做好接收准备,核对物品的完整性。
法律咨询与监督
咨询专业律师:家属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涉案人员私人物品的法律保护措施以及家属的合法权益。律师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帮助家属更好地应对相关问题。
监督程序合法性:家属可以记录监察机关办案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如办案人员的行为、搜查扣押的时间地点等,以便在必要时向律师或相关部门反映,确保办案程序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