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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口罩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获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发布日期:7/7/2020 5:02:44 PM 来源:原创 阅读:

2020年6月3日上午,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联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袁某诉被告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王子文律师、邱锐律师作为被告李某某的代理人参加了庭审。

本案原告袁某诉称原、被告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但通过王子文律师的仔细分析,综合原、被告之间所有的微信聊天记录来看,二人之间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亦未成立事实合同关系。

原告诉称,其在疫情期间,其有口罩采购的需求,被告告诉原告袁某其有采购渠道,原告遂与被告通过微信形式就口罩的厂家、品牌、质量、数量、单价等达成共识,被告向原告承诺次日可以拿货,后原告支付了60000只口罩的全款199200元,后被告多次以不同的借口拖欠交付口罩,且后续交付的口罩亦未达标准。但根据原、被告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来看,被告作为原告朋友的同事,在同事要求帮忙之后,看到有相关的口罩贩卖信息,遂提供给原告,由原告袁某自行与真正的泰国卖家联系确定口罩数量、物流等相关信息,被告未参与,亦未从中获得任何好处,期间还因为处事冷静、干脆利落等受到原告袁某真心实意的夸奖。后原告袁某收到货,发现质量太差,与泰国卖家协商未果,亦无法将该批口罩卖出去,反咬被告李某某是卖家,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被告作为一个好心帮忙的人,不仅未受到原告袁某的感激,反而被诬陷为失信卖家,内心受到很大的打击。

在等候开庭前,原告袁某言辞激烈,对被告李某某进行挖苦、讽刺,声称被告李某某不诚信、道德素质低,且在庭审过程中,不断出言歪曲事实、诋毁被告李某某,诬陷其将收到的货款转向地下钱庄、其与泰国卖家勾结诈骗等,但未提出证据证明以上主张,未被法庭采纳。

此外,原告袁某仅截取部分与被告李某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交,企图片面地歪曲事实,但被告代理人王子文律师将二人所有的微信聊天记录进行整理,并标注出对还原事实有重大影响的部分向法庭提交,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被告不是真正的卖家,二人之间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遂在2020年7月6日收到《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袁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袁某负担。

至此,被告李某某在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王子文律师、邱锐律师的帮助下,获得胜诉。

在此,王子文律师提醒买卖合同的各方,应当正确认识买卖合同关系,合同成立与生效需考虑双方是否就要约和承诺达成共识,且意思表示一致,某些情况下,看似存在合同关系,未必就已经成立了合同。此外,做人应当秉承基本的道德、原则,尤其是试图将自身投资风险和责任转嫁给一个提供帮助的善意好友的行为,更是法律不可能提倡和鼓励的。

承办律师:王子文律师,法学硕士,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刑事部部长。

协办律师:邱锐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法学),荷兰莱顿大学高阶法学研究项目硕士研究生。

联系电话:13987676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