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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告诉你买房子或高价值资产时,一定要找律师
发布日期:5/30/2018 1:32:00 PM 来源:原创 阅读:
商品社会发展到今天,人们的物质需求那是日新月异,层出不穷,但没有立锥之地的人,心里总是不踏实,所以买房成了刚需族的必要。但是,很多人对买房,如何买、合同怎么签知之甚少,如何避免可能发生的风险,仍就一脸懵逼! 以下就买房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简述一番,让网友有个心理认识: 一、买卖一手住宅(商品房) 1、尽量找大开发商进行交易,为什么要大开发商,有信誉保证,资金充足,烂尾风险小。 信誉保证不代表房子的质量就一定比别家的好,但信誉就是商誉,房子的质量不会比小开发商的差到无边际;资金充足,代表开发商在资金周转不了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银行融资、其他途径融资(境外上市、民间借贷等),因此烂尾的风险较少。 2、现在政府要求封顶办理了预售证后房子才可以出售,广州最新消息是必须要配套学校验收后才能上市交易(限房限贷极大的打击了炒房者和刚需族,政策力度加大房事如何走,我也说不清),能办出预售证进行销售的房子,开发商在土地出让金缴纳、水、电、气等设施方面已经和政府和公用事业也部门厘清,不会出现临水、电、气的非正常现象。最后导致你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办理房产证上出现问题,办不了业主应拿到的房地产权证。 3、买一手房的最大风险在于业主个人征信不够,银行按揭办不下来,买房需要全款付清剩余房款。很多买方为了办理按揭贷款,虚构个人收入,提供虚假银行流水,在现在个人征信查询银行作为征信提供一方,比以往都方便查询公民征信情况。所以,一旦按揭办理不到,那么就以为着买家预期的违约风险,定金可能会被开发商没收,合同解除,房财两空。 4、收楼的法律风险。房子通知收楼了,开发商往往会要求签收收楼通知,如果买方在验收楼房时发现质量问题,通常是漏水、空鼓、瓷砖爆裂等非主体质量问题,如果买方你在收楼通知上签名了,就意味着您收楼了(你可能就丧失了主张未收楼、不同意支付管理费、水电气费用的权利)。不同开发商不同的做法,通知买房收楼,但作为证据使用一定是书面或数据上的双方确认收楼事实的材料,才是证据。 5、一手楼的办证问题,严格依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有纠纷,定要结合该房屋买卖合同和法律规定来处理。 二、买卖二手住宅(二手楼) 二手楼的法律风险较之于一手楼,有过之而不及,并有着一定的经济规律。当房价猛涨的时候,较大可能出现的是卖家反口违约不卖出房屋,反之买家在房价少量下跌时会出现,买房主动弃房的现象。 1、本文说的二手房,特指二手商品房、集资房、福利房、拆迁房等一定政策期限和条件届满后可出售的房屋。 2、要买上述房屋,规避风险之一就是要有房地产权证,或者已被国土房管行政部门内部受理办证符合出证条件的。否则,买方一旦出现纠纷,有可能钱财两空。 3、买卖二手楼交易中,绝大多数的买卖双方都会到房屋中介去挂牌出售签约,很多的纠纷出现在这里。中介为了提高房屋售价单独和买方沟通价格,价格差归中介所有听起来看似公平,其实中介吃差价的行为是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表现为一个房屋买卖双方所持合同不相同;各地现在都有限购政策,中介在不具备购买条件的情况下,告诉你可以通过绿色渠道办理,让你先签署买卖合同(存量房)等到“时机”到来再来过户,或者按揭办不下来找垫子公司给买方垫资或中介为买方垫资……,玩阴阳合同去网签,名曰为买方省税费,一旦交易不成功如何确认2份合同的效力就成了法律难点,打起官司也是周折,中介的乱像还有许多。但只要记住一点,买方就会有防范意识:除非合同约定中介负责办证完毕,房产证交到买家手中,才支付中介费用。那么就可以极大限度内防范中介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三方合同),就要收取中介费用。法律规定居间合同,就是中介促成房屋交易合同的订立,中介就有权收取中介费用。所以为保证卖卖双方的权益,买卖双方一定要在合同上明确中介方的法律义务,针对查档、评估、按揭、办证、证件交接收等各方面的法律风险进行约定。 4、说到按揭估计是二手房交易中买家风险最大的地方,随着各家银行额度的限制,房贷也不好贷了,通常银行按揭会全部申请贷款额通过,但也存在不通过贷款申请或通过部分贷款申请的情况,出现类似情况买家只能全付或足额补齐贷款不足部分,但是显示就是贷款买房人基本没有全额付清或补足款项的能力,违约必将发生。 5、对于卖家而言也不是万无一失的没有违约的可能,现在出现的卖家违约情形,有如房产证名字和房屋买卖合同不能一一对应,存在委托买卖房产但委托手续瑕疵的,一方二卖的民事纠纷或者刑事诈骗的出现,抵押房的存在也是卖家出现违约的情形。 写到这里,本律师在郑重的提醒各位:房产产权清晰,三方交易合同约定清晰可执行,具备交易资格、中介费金额和支付方式约定明确方可交易。当然,聘请律师为您的大宗资产交易从源头把关、杜绝风险,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