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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峰浅谈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发布日期:1/24/2018 1:41:16 PM 来源:原创 阅读:
此文为
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
李峰
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刑事诉讼法与刑法是相辅相成的,刑事诉讼法对于刑法既有工具上的价值也有其独立的价值。 工具上的价值在于:
通过明确对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的专门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适用刑事实体法提供了组织上的保障。
通过明确对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批权主体的权利与职责以及明确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与义务,为查明案件事实及适用刑事实体法的活动提供了基本的框架;同时因为有了清晰明确的活动方式和程序,也为刑事实体法的适用提供了程序上的保障。
在证据方面规定了收集证据的方法与运用证据的规则,既为获得证据、明确案件事实提供了手段,又为收集证据、运用证据提供了程序规范。
明确了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为规范和准确进行定罪量刑提供了标准和保证
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设计,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避免、减少案件实体结果上的误差。
针对不同的案件以及情况设计不同的程序,让案件可以做到分门别类,保证处理案件的效率。
刑事诉讼法也有自身独立的价值,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结构、原则、制度、程序等都体现着一个国家法治进步以及社会文明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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