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委托情况
一日上午,王启权律师接待了A先生,刚坐下A先生无奈地说“王律师,我被四家公司踢出工作群,工资拖欠、社保未缴,现在连劳动合同都没有……”
A先生竟和多家公司同时存在劳动关系?
原来,A先生自2023年2月起先应聘了甲公司,甲公司又将其调到乙公司,乙公司却让A先生加入了丙公司工作群,然而实际管理却由丁公司进行,四家关联公司交叉管理,工资由不同主体发放,A先生记得是签过一年期劳动合同的,公司一直不将合同给他,合同早已到期也没有续签。事到如今,A先生也搞不清自己是和哪家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加上社保长期断缴,A先生甚至被迫垫付医保费用。让A先生急切找寻我们帮助的上一个月,丁公司人事忽然通知A先生长期休息,随后将A先生踢出工作群,A先生愤怒不已。
二、开展代理工作
接受委托后,王启权律师团队先是帮助A先生梳理代理计划:
一是A先生须向四家公司邮寄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该文书由王启权律师团队代为撰写。理由包括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工资拖欠、且未缴社保导致被迫离职等,确保A先生后续求偿权利得到支持;
二是立即开展仲裁立案工作。首先是混同用工的劳动关系认定。四家公司交叉管理、均发放过工资,需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也因为是存在外省公司加入进来的混同用工情形,所以应当由云南省仲裁院管辖。其次,应该叠加主张双倍工资与经济补偿。再者,个人垫付医保费用由公司承担。
在王启权律师团队的帮助下,A先生成功向四家公司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同时也向省仲裁院提交了仲裁申请,当天便确认了立案。
三、关键行动
劳动仲裁,证据链是根本。朱骊冰律师帮助A先生耐心梳理、制作了证据清单。证据里包括钉钉群工作记录、工资发放流水、考勤记录及《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和邮寄凭证;
很快就到了开庭的日子,王启权律师有理有据,凭借扎实的办案经验和缜密的逻辑,一并主张四家公司连带责任,庭审出现了你来我往的激烈交锋。
三、案件结果
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仲裁庭完全采纳本所律师意见,裁决如下:
1. 确认四家公司混同用工事实,劳动关系成立;
2. 连带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
3. 全额支持医保垫付费用。
申请人全部诉求均获支持!
四、案件意义
本案系混同用工纠纷的典型胜诉案例,不仅最大化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还明确了混同用工单位连带责任,为劳动者维权提供新思路。
承办律师:
王启权律师: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曾任职于基层法院、市法院先后在立案庭,民一庭从事审判工作,后辞职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及刑事辩护对案件把控走向,案件模拟审判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预判性。联系方式:13099992082
朱骊冰实习律师:云南师范大学法学(纪检监察方向)毕业,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联系方式:18788447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