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是监察机关在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时,可以依法对被调查人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调查措施。它是为了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被调查人串供、毁灭证据或者逃跑等行为而采取的强制手段。留置的适用对象主要是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以及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留置的场所一般是专门的留置场所,由监察机关进行管理。
刑事拘留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犯罪过程中,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依法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它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毁灭证据或者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通常是基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或者有重大嫌疑等情况。刑事拘留的场所一般是看守所。
留置与刑事拘留有以下区别:
一、适用主体不同
• 留置的适用主体是监察机关。监察机关是专门负责监察工作的国家机关,其职责是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例如,当监察机关发现某政府官员涉嫌受贿犯罪时,可以依法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 刑事拘留的适用主体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权依法决定刑事拘留。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时,对于符合刑事拘留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决定刑事拘留。
二、适用对象不同
• 留置的适用对象主要是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以及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这些人员通常是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公职人员或者与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有关的人员。例如,某国有企业负责人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国有资产,监察机关可以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 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侦查机关或者检察机关认为有犯罪重大嫌疑,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其范围非常广泛,涵盖了各种犯罪类型,包括普通刑事犯罪、经济犯罪、暴力犯罪等。例如,某人涉嫌盗窃他人财物,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可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三、适用条件不同
• 留置的适用条件是被调查人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且符合法定情形。例如,被调查人可能串供、伪造证据,或者可能逃跑、自杀等情况。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可以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 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且具有法定情形。例如,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等情况。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决定刑事拘留。
四、法律性质不同
• 留置是一种监察调查措施。它是监察机关在调查职务违法犯罪过程中,为了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手段。留置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被调查人逃避调查、毁灭证据或者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从而保障监察机关能够依法、有效地开展调查工作。
• 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犯罪过程中,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一种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毁灭证据或者继续实施犯罪行为,从而保障刑事诉讼能够顺利进行。
五、期限不同
• 留置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经过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也不得超过三个月。留置期限届满后,应当解除留置措施。
• 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为三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