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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信动态∣杨俭律师“留置类案件一般会经历哪些阶段?”
发布日期:4/25/2025 8:53:05 AM 来源:原创 阅读:

留置类案件是监察机关针对涉嫌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采取的调查措施,通常经历以下六个阶段:

### 一、线索受理与初核
案件启动源于线索收集,渠道包括群众举报、巡视反馈、专项审计或监察机关主动排查。监察机关收到线索后启动初步核查程序,通过调取资料、询问证人等方式进行15-30天的初步调查。此阶段重点评估线索真实性和可查性,符合立案标准的将转入正式调查。

### 二、立案审批程序
经集体研究决定立案后,办案机关需在24小时内向被调查人宣布立案决定。针对案情重大或涉及特殊岗位人员,需履行层级审批:区县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须报市级批准,市级的需省级审批,重要案件还需向国家监委备案。审批材料需包含案情概要、证据清单及留置必要性说明。

### 三、留置执行流程
获得批准后,执行人员须出示《留置决定书》,按规定将人员安置在特定场所。执行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危害国家安全等特殊情形除外),同步保障饮食、医疗等基本权利。办案机关需在48小时内进行首次讯问,并全程录音录像,防止刑讯逼供。

### 四、调查取证阶段
调查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经批准可延长至6个月。调查手段包括讯问、查询财产、调取电子数据、搜查扣押等。重点收集书证、物证、电子证据及证人证言,对涉案款物实施冻结查封。调查终结前,需将结果告知被调查人并听取申辩。

### 五、案件处置阶段
调查终结后分三种处理:涉嫌犯罪且证据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检察院;违纪但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政务处分;证据不足的解除留置。移送审查起诉时需同步移交证据材料、涉案财物及辩护权保障情况说明。

### 六、司法衔接程序
检察机关在15日内作出是否逮捕决定,认为需要补充调查的可退回监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监察人员需配合补证。法院审理期间,监察机关应就证据合法性作出说明。判决生效后,涉案财物依法处理,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整个流程严格遵循《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注重保障当事人知情权、辩护权等合法权益。留置场所实行24小时监控,调查过程接受同级人大监督和上级监察机关备案审查,确保权力规范运行。案件办结后,监察机关需在3个月内进行回访,核查处理决定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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