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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雄伟律师:家属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发布日期:1/19/2018 2:47:58 PM 来源:原创 阅读:
(本文系王雄伟律师原创,转载需注明出处,否则视为侵权) 很多人在面对自己的亲人或朋友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往往不知所措。第一时间能想到的便是选择花钱找关系“捞人”,而这样的结果最后常常是人财两空,还错过了最佳取保候审的时机。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及《刑事诉讼法》等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结合笔者办案经验谈下我的看法。 一、第一时间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俗话说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做,这对于刑事辩护亦是如此。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辩护律师对案件的走向、预判是非常重要的,这取决于律师的执业水平和执业经验。而刑事案件中,拯救亲友的黄金期只有37天,时间是有限的,办理保候审的时机显得尤为关键。 大多数人认为辩护律师只有在审判时才起作用,因此往往在案件被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之后才聘请律师为之辩护。但事实上刑事诉讼的侦查、审查起诉与审判阶段均有重获自由的方式,而通过审判来实现无罪却是成本最高、效率最低、希望最为渺茫的。 二、要求辩护律师及时会见被告人 当事人被关进看守所后,与外界断绝了联系,信息完全不对称。兼之普通民众对公安机关等公权部门具有天然的敬畏心理,在面对侦查人员的讯问时往往会惊慌失措,甚至作出了与事实不符、对自己不利的陈述。而且大多数当事人不了解法律,也不知道自己享有何种权利,如果在被拘留初期没有与辩护律师会见,往往不知道在陈述时如何有针对性地进行辩解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为日后争取无罪或者罪轻留下了隐患。 根据经验,犯罪嫌疑人入所前公安机关一般会讯问2-3次,有的甚至一次,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很多犯罪嫌疑人仍未全面供述。而辩护律师的目的并不是教唆犯罪嫌疑人作伪证或者让其拒绝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而是修正或者用专业的法律术语表述其涉嫌的行为,更重要的是提供法律帮助、告知其权利义务,同时律师是其与家属沟通的桥梁,告知其家属已经再想尽一切办法为其重获自由而努力。 三、抓住救援的黄金期37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依法被刑事拘留后,一般37天内检察院决定是否予以逮捕(拘留最长30天+提请批准逮捕最长7天)至关重要,也就是我们说的拯救亲友的黄金时间。一旦作出逮捕决定,犯罪嫌疑人将处于继续羁押状态,那等待他的便是漫长的侦查、审查起诉过程,半年或者一年,甚至更久。 而在此期间内,辩护律师可以及时会见被告人、向侦查机关了解当事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更为重要的是辩护律师在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期间,可以向检察院提出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充分与检察机关沟通并交流辩护意见,帮助侦查机关全面客观地办理案件,最大限度的维护被告人的利益,争取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以上就是我提倡的家属办理取保候审的三步曲,也告知家属们不要再轻易相信花钱“捞人”的时代了,换位思考一下,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谁愿意冒着风险还能够真心为你办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