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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静律师:合同纠纷庭审旁听有感
发布日期:1/19/2018 3:36:23 PM 来源:原创 阅读:
我叫吴静,一名刚刚步入律师行业的职场初学者,有幸来到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这个大家庭。2018年1月11日我到盘龙区人民法院旁听了我所律师安秀婷和李峰承办的荣廷国合同纠纷一案。由于本案案件事实较为简单,证据材料提供比较充分,法庭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 本案原告请求被告支付原告工资提成欠款共计11万余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同期存款利息。在质证阶段,被告代理人提出本案属于居间合同法律关系应当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并对原告出具的欠条这一证据以公司财务人员频繁更换为由对欠条日期提出质疑。 在案件的旁听过程中,我注意到以下细节,首先,被告代理律师在质证环节没有提交出任何的证据,当法官询问是否需要查看原告证据原件的时候该律师表示需要核实原件。虽然原被告已经在庭前交换过证据,但该律师仍然要求核实原件,这是一种职业习惯的养成。 同时,作为当事一方的代理人,律师对于当事人的信息、案件事实以及证据的细化内容与当事人进行事先核实清楚,做好事先的详细沟通,而不能当庭仓促与当事人进行询问,这样容易给法官和对方代理人留下准备不充分的不良印象。并且,在客观条件的允许下,如果时间充分的话,最好自己在庭前进行预演,这样能保证在庭上流畅简洁大方的表达。 庭审结束以后,安秀婷律师给我们分享了其师父曾经传授给她的一点技巧:无论案件多么简单,作为受委托的律师都要充分体现出律师自身的工作量以及工作价值,不要给当事人造成一种案件十分简单地印象,不利于律师工作的开展以及后续当事人的配合与认可。 律师这一职业,书本上的知识是基础,但在实操过程中还要讲究很多技巧,这些是经验与实践不断积累的结果。在之后的实习过程中,我愿意更多地参与法庭庭审的旁听,也期待能更多与律师伙伴有更多地交流借鉴。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